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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办事指南
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审批
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审批
对外提供我国测绘成果使用审批
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
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审批
地图审核
编制中、小学教学地图审批
以测绘为目的进行航空摄影或者航空遥感审核
测绘计量检定人员资格审批
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审核

局办事指南
行业管理处办事指南

江西省测绘局行政许可办事规则
以测绘为目的进行航空摄影或者航空遥感审核

受理期限: 5个工作日 审查期限:20个工作日
审批依据:
  《江西省测绘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受理条件:
  以测绘为目的进行航空摄影或者航空遥感。
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
  1、申请航空摄影(遥感)单位函件;
  2、航空摄影(遥感)单位的航空摄影(遥感)测绘资格证书(复印件);
  3、航空摄影项目文件或合同文件。
受理程序:
  详见《航空摄影(遥感)申请审批工作流程图》等

航空摄影(遥感)申请审批工作流程图

航空摄影(遥感)申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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