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组织机构 政策法规 办事指南 电子地图 市县机构 资质单位 地图审核 相关下载  
     

行政许可办事指南
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审批
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审批
对外提供我国测绘成果使用审批
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
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审批
地图审核
编制中、小学教学地图审批
以测绘为目的进行航空摄影或者航空遥感审核
测绘计量检定人员资格审批
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审核

局办事指南
行业管理处办事指南


江西省测绘局行政许可办事规则

地图审核

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审核期限:25个工作日
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2、《江西省测绘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审批条件:
  编制、印刷、出版、展示、登载地图。
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
  1、地图审核申请函;
  2、编制地图单位的测绘资格证书、出版地图单位的地图出版资格证书和印刷地图单位的地图印刷资格证书(复印件);
  3、试制样图一式两份(彩色地图提交彩色打样图,单色地图提交原稿样图复印件),电子版地图除提交光盘或者数据外,还应当提交与内容相关要素的纸质样图;
  4、编制试制样图所使用的底图资料说明和资料所有权单位同意使用其资料的证明;
  5、图中刊登了广告的需有广告经营许可证书(复印件);
  6、地图技术检定机构的检定意见。
办理程序:
  详见《地图审核工作流程图》等

地图审核工作流程图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确认书:赣洪备2-4-3-2004602
主办:江西省测绘局 承办:江西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 严禁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