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测绘局行政许可办事规则
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
受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四百一十二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四百五十三项。
审批条件:
我国公民和组织申请使用本省行政区域范围的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1:5千至1:100万比例尺测绘成果及大地成果);
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
1、《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使用申请表》二份;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省测绘局认定的省直有关单位的证明材料;
3、申请无偿使用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需提交相关政府部门的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
详见《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使用审批流程图》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