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组织机构 政策法规 办事指南 电子地图 市县机构 资质单位 地图审核 相关下载  
     

行政许可办事指南
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审批
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审批
对外提供我国测绘成果使用审批
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
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审批
地图审核
编制中、小学教学地图审批
以测绘为目的进行航空摄影或者航空遥感审核
测绘计量检定人员资格审批
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审核

局办事指南
行业管理处办事指南

江西省测绘局行政许可办事规则

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

受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四百一十二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四百五十三项。
审批条件:
  我国公民和组织申请使用本省行政区域范围的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1:5千至1:100万比例尺测绘成果及大地成果);
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
  1、《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使用申请表》二份;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省测绘局认定的省直有关单位的证明材料;
  3、申请无偿使用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需提交相关政府部门的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
  详见《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使用审批流程图》等

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使用审批流程图

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使用申请表下载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确认书:赣洪备2-4-3-2004602
主办:江西省测绘局 承办:江西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 严禁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