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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办事指南
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审批
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审批
对外提供我国测绘成果使用审批
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
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审批
地图审核
编制中、小学教学地图审批
以测绘为目的进行航空摄影或者航空遥感审核
测绘计量检定人员资格审批
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审核

局办事指南
行业管理处办事指南

江西省测绘局行政许可办事规则

对外提供我国测绘成果审批

受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二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受理条件:
  对外提供我国测绘成果。
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
  1、《对外提供测绘成果审批表》一式二份。
  2、南京军区同意提供该项目所需测绘成果的批复。
  3、申请人与外方签定的合同或协议书(中文版)。
  4、拟提供测绘成果的品种、范围、数量和经过技术处理后的测绘资料。
办理程序:
  详见《对外提供测绘成果审批流程图》等

对外提供测绘成果审批流程图

对外提供测绘成果审批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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